城镇工作报告

时间:2026-10-03 10:16:10
城镇工作报告

城镇工作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镇工作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镇工作报告1

  今年以来,县抢抓西咸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加快与西咸新区建设快速接轨步伐,全县经济稳步发展,职工工资待遇不断提高,为增加全县城镇居民收入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截止六月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903元,同比增加1453元,增长17.2%,

一、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二、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7.2%,环比增长1.7个百分点。收入的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最大,仍然占主导地位。

(1)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全县实行工资体制改革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生活津贴得到了保证,对提高城镇居民收入起到了一定支撑作用。二季度末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6718元,占家庭收入比重的67.15%,同比增长17.1%。

(2)非公经济的发展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生产环境不断优化,利润空间越来越大,促使经营性收入有了明显提高,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二季度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405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4.05%,同比增长16.4%。

(3)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稳中有增。居民家庭购房、建房的增加,使得出租房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人均财产性收入146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1.46%,同比增长2.1%。其中:人均房屋出租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98.63%,增长45.5%。

(4)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对提高全县城镇居民收入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截止6月底达到2736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27.35%,同比增长18%。

二、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增长26.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广大居民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吃住行完全有了新的改观,上半年,全县居民八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具体体现在:1、食品消费1853元,同比增长18.3%。2、衣着消费进入时尚化,人均消费742元,增长6.8%。其中服装消费578元,增长21.7%,鞋类消费225元,增长23%。3、居住类消费增长相对较快,人均居住类消费745元,增长48.1%。4、家庭设备用品及其他消费372元,增长12.7%。5、医疗保健消费增长最快,人均消费752元,增长67.5%。6、交通和通信人均消费584元,增长20.2%。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493元,增长33.2%。8、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241元,增长44.3%。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结构没有明显变化。目前全县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以工薪收入为主,其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增资政策和企业经营效益,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作为收入构成的非工薪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明显偏低。

(二)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全县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即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低,占59.4%),尚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主要原因:一是刺激消费的政策没有惠及全体居民,产生的影响还是局部的;二是就业稳定性弱,预期收入不乐观。教育、医疗、养老等预期负担和诸如住房价格震荡等对当前消费行为的影响较大,尤其对中低层收入人群的影响较大。

(三)行业之间差距仍然很大。一是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较高。二是企业职工收入相对低一些。

四、几点建议

一是拓宽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如在国家允许的投资领域内,鼓励私营个体企业跨行业多种经营,鼓励城镇居民进行自主投资,自主创业,促使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提高比重。

二是关注低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帮助其改善生活质量。对城镇居民低收入群体医疗费用高、子女上学负担重、就业收入微薄等情况,政府要进一步给预帮助,合理调节收入差距,提高全社会的消费倾向。

三是切实关注民生,提倡合理消费。进一步加快全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大力提倡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进一步繁荣市场、稳定物价,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稳定居民收入与消费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

城镇工作报告2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在组织机构上,物流港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同时为了更好的指导、服务物流港和各入园企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区安监局在物流港设置了安监站,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片负责制,落定了两名专职安监工作人员。安监站指导物流港设立了工程安全部,配备了专职安全主任、副主任,明确分工、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和具体工作。

2、工作落实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协调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同各入园企业的联系沟通,指导各入园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同时按照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区住建局等有关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责,落实各入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等任务,按年度同各入园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在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上,我们对区内各入园企业、施工单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性的形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各入园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日常管理台帐,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进行检查和指导。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安监、住建、消防等区级各部门对入园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先后进行了6次安全大检查,极大的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我们还积极创新工作手段,结合园区建设实际,多样性、灵活性、生动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如:根据省、市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康杯”、 “安全诚信企业建设”、“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要求,我们及时向各入园企业和施工单位传达了文件精神,引导各入园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今年4月25日和9月28日,我区召集区内30余家入园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各项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在物流港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安排懂技术、懂管理的工作人员对企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通过会议的形式,使各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如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严格规范岗位操作流 ……此处隐藏27239个字……项目实施规划、政策依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拨付、配套资金的到位、开支标准、支付凭据、会计核算、以及财务制度等方面资料;其次是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的质量以及项目完成时间;第三满意度调查,受益群众给予了很好的评价;第四自查评分,通过逐步核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小组按省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项目得分95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xx年,为了改善全国重点镇镇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我区住房保障规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在镇街实施550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总投资36000万元,全部实行实物安置,安置房已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xx年6月竣工。

2、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对区域内的道路、路灯、绿化、给排水等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40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性资金,项目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20xx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财政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20xx年我区到位中央、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784。93万元,其中:预算安排的中央、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606。93万元,市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资金1178万元,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文件。

地方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资金4934万元。

2、资金分配:为了规范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我区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0xx年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及时转发了《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资金分配结合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色,有针对性地改善住房保障对象和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专项资金支付采取由区财政实行专户统一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实现专款专用,无超范围使用和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保证了上级补助资金资金的专款专用。

3、资金使用管理:为做好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我区及时转发《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按照《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严格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按照省厅的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随时检查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无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证了上级补助资金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为确保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镇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住建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镇作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多方面多个具体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区住建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程序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2、按照区发改局招标核准的要求,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财务报账制度。

3、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及时且内容完整。

4、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阳光操作,规范申请受理程序,认真做好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户家庭收入、财产、现有住房等基本情况核实工作,严把审核、审批关,同时搞好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实施保障退出机制。

(三)项目效益。

1、20xx年,区严格按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年对符合保障条件的101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实物配租。

2、强化对项目监管。区质安站、区住建局建管股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建设规范强制标准。确保了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

(四)居民满意度结果:

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区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和城镇低收入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群众普遍认为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合理,配套设施较完善,拆迁户及入住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彻底解决了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实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又通过项目建设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他们充分感受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点多面广及本级财政薄弱,在资金筹集、征收等方面都面临巨大压力。

(二)部分改造住户的安置愿望要求过高,给拆迁安置工作造成较大的难度,致使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三)项目工程政策公开方面欠妥,没有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管理水平及项目管理水平,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已完工单项工程决算,以及相关的财务报账手续,促进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三)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困难问题。

(四)及时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公开方面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价结论。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效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与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规定的用途相符,保障项目的资金都能落实到位,项目单位都严格执行了财务制度,做到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城镇工作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