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责任书

时间:2026-07-28 12:18:13
房屋出租责任书

房屋出租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出租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责任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责任书2

出租方____:

地址: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房______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______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______。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______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______。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责任书3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社区与房东(户主)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此处隐藏2767个字……p>乙方: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责任书10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签订责任书日期:_______签订责任书地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责任书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保障承租房屋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范围的安全保障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包含消防、安全用水用电,人身财产安全等。

二、甲方权益责任:

1保证房屋出租给乙方可正常使用,乙方确认后签订此安全责任书,其后该房屋内一切安全责任(如水、电、消防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3、对租户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三、乙方权益责任: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北京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安全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安全意识。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在承租房屋内按规范贮存和使用液化气等能源,不超容量用电,不违规使用汽油、燃油等违规易燃物,因使用危险品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责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5、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如因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盖章)

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月__日

房屋出租责任书12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店铺)以及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市场、商场以及其他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用工单位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报送相关信息。

三、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凭暂住证用工的规定,不得聘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经常性对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入户调查,自觉接受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六、落实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由责任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查处。

七、若有违反以上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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